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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食堂专用账户比选邀请函

日期:2025/06/17 16:44:14 来源:

邀请函


各驻区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监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本单位拟开立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同时为规范账户资金管理,防范资金存放风险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财政〔20248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邀请各驻区金融机构与本单位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开户及资金存放银行比选

一、 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食堂专用账户开户及资金存放银行比选项目

二、 比选人资格

(一) 参选银行营业执照中注册地址须在成都市辖区内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参选银行2023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鉴于2024年度人民银行考评工作还在进行当中并未出结果,故请参选银行提供2023年人民银行考评结果)。

三、 比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保留小数点2位数)

四、 比选须知

(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相关文件密封于2025625日下午15:00前送达,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

(三)比选响应文件需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

(四)比选指标设置及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1《账户比选指标及评分标准

(五)比选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2023年人民银行考评结果相关证明材料;

4、如实填报附件2:《账户比选综合评分表》;

5、如实提供附件3:承诺函(有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是否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财务状况是否达到监管标准

6、提供附件4:廉政承诺书

7、提供附件5: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

8、其他资料:内部风险控制力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五、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公示栏以公告形式发布,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比选人。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龙   联系电话:13678141689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

2025年6月17日





附件1:

账户比选指标及评分标准

类别

分项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及内容

必选指标

60分

经营状况(40分)

净资产总额

8

参选银行提供2024年度总行对外公布数据

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参选银行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选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8

资本充足率

8

参选银行提供2024年度总行对外公布数据

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参选银行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选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8

资产利润率

8

参选银行提供2024年度总行对外公布数据

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参选银行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选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8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

8

参选银行提供2024年度总行对外公布数据

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参选银行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选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8

不良贷款率

8

参选银行提供2024年度总行对外公布数据

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所有参选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小值÷参选银行单项指标数值)×8

参选银行经营活动中有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

4分

根据银行提供的有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承诺进行评审,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是否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分

根据银行提供的有无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进行评审,无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财务状况是否达到监管标准

4分

根据银行提供的财务状况是否达到监管标准的承诺进行评审,财务状况达到监管标准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内部风险控制力

6分

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内部风险控制力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风险管理框架,②风险识别与评估,③风险控制措施,④应急预案。方案阐述完整合理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内容存在缺陷扣0.2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以上任意一种情形。)

人民银行评价

2分

参选银行提供2023年度人行考核评价结果。A等得2分,B等得1分,其他等级不得分。

自选指标

40分


贡献度(12分)

对成都市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6分)


3

2024年末成都地区本外币贷款合计余额。参选银行中第1名得3,第2名得2分,第3名得1分,第4名及之后排名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2024年度成都地区贷款余额增加数。参选银行中第1名得3,第2名得2分,第3名得1分,第4名及之后排名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四川省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6分)


3

2024年末对四川省本外币贷款合计余额。参选银行中第1名得3,第2名得2分,第3名得1分,第4名及之后排名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2024年度四川省贷款余额增加数。参选银行中第1名得3,第2名得2分,第3名得1分,第4名及之后排名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利率水平(一年期定期利率)(8分)

8分

参选银行提供一年期定期利率。根据参选银行提供的利率数据,得分计算公式:单项指标得分=(参选银行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选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8。注:利率水平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及《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否则不得分。

服务水平(20分)

金融服务方案

20分

根据参与银行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金融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支付结算;②对账;③分账核算;④内控制度;⑤组织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

其中每有一方面分析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若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则在4分的基础上扣0.8分,直至此方面分值扣完(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①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②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③涉及内容无重点,不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⑤与本项目实际不完全相符等),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则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0分。





附件2:

账户比选综合评分表

类别

分项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及内容

必选指标

60分

经营状况(40分)

净资产总额

8

亿元

资本充足率

8

%

资产利润率

8

%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

8

%

不良贷款率

8

%

参选银行经营活动中有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

4分

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详见承诺函

是否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分

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详见承诺函

财务状况是否达到监管标准

4分

提供的财务状况达到监管标准,详见承诺函

内部风险控制力

6分

详见内部风险控制力方案

人民银行评价

2分

2023年度人民银行评价

自选指标

40分


贡献度(12分)

对成都市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6分)


3

2024年末成都地区本外币贷款合计余额 亿元

3

2024年度成都地区贷款余额增加数 亿元

对四川省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6分)


3

2024年末对四川省本外币贷款合计余额 亿元

3

2024年度四川省贷款余额增加数 亿元

利率水平(一年期定期利率)(8分)

8分

一年期定期利率 %

服务水平(20分)

金融服务方案(20分)

20分

提供金融服务方案
















附件3:

承诺函

(有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是否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财务状况是否达到监管标准)

致: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

本单位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财务状况达到监管标准。我行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准确、有效负责。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参选银行名称(公章):XXXXXXXXX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廉政承诺书

本单位根据本次项目相关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政〔202482号)有关廉政规定;

2.不向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资金存放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为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不向资金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不将资金存放与资金存放相关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3.不单独约见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不到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4.不向资金存放主体工作人员询问评选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向资金存放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5.不诋毁竞争性选择活动相关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竞争性选择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6.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申请人,不与资金存放主体、代理机构及其他申请人私下串通协商,控制竞选利率等。

7.自觉遵守评选会议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选委员会成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干扰正常的评选秩序。

8.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各方均可向资金存放主体监督部门举报;资金存放主体监督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或处分;

9.资金存放主体监督部门有权对竞争性选择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自觉接受监督;

10.我单位如违反本承诺约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参选银行名称(公章):XXXXXXXXX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关于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

致: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和学校

此次比选,本单位提供的各项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我行总行公开发布的年报等渠道。我行承诺提供的全部指标数据真实、准确、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参选银行名称(公章):XXXXXXXXX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